免費查詢
發(fā)布時間: 2017/11/27 9:02:34
中脈道和商標無效宣告案例
爭議商標:中脈道和
申請人:南京中脈科技控股有限公司
代理公司:南京中盟知識產權事務所有限公司
被申請人:深圳厚德隆投資策劃有限公司
申請人簡介
申請人——南京中脈科技控股有限公司始創(chuàng)于1993年,見證中國保健行業(yè)20余年發(fā)展歷程,是一家布局保健食品、保健用品、保健服務三大領域的健康企業(yè),正以一個多元化、高科技、國際化的企業(yè)形象服務廣大消費者,現已成為中國保健行業(yè)的一面旗幟,被寫入首部《中國保健用品產業(yè)發(fā)展藍皮書》,被譽為中國保健行業(yè)的常青樹。
中脈自成立以來,一直致力于生態(tài)健康事業(yè)的發(fā)展,為顧客提供優(yōu)質的產品及服務,并因此屢獲殊榮。中脈被認定為國家高新技術企業(yè),更榮獲中國保健品十大公信力品牌、中國500最具價值品牌等榮譽,主導產品獲得保健功能達標認證,并通過歐盟認證。
中脈響應十八大關于生態(tài)文明建設的號召,以改善家庭微生態(tài),共建和諧美好家為目的,在全球創(chuàng)新性地提出了中脈生態(tài)家的偉大構想。中脈以中國家文化為依托,以生態(tài)健康類產品為支持,致力于全面改善人類家庭生活品質,創(chuàng)造家庭生活新常態(tài)。
中脈始終積極承擔著對社會、政府、消費者、員工等利益相關方的責任。中脈參與社會公益事業(yè),先后開展警民心連心溫暖幫扶行動、孝德關愛工程、朝陽計劃——青少年守護活動等大型社會公益援助項目。
在自身回饋社會的同時,中脈也倡導所有中脈的供應商、經銷商、員工和消費者,都能為社會公益貢獻出自己的力量,讓世界因為我們的力量變得更加美好
案情簡介
2014年08月08日深圳厚德隆投資策劃有限公司在第32類“啤酒,制啤酒用麥芽汁,麥芽啤酒,無酒精果汁,植物飲料,礦泉水(飲料),無酒精飲料,水(飲料),飲料制作配料,飲料香精”商品上申請注冊第15123563號“中脈道和”商標。
2015年10月07日商標局將該商標予以核準注冊。
經過我所的監(jiān)測系統(tǒng),發(fā)現了該商標核準注冊后,迅速通知了中脈集團,并建議其對該侵權商標提起無效宣告程序。最終,我所接受了中脈集團的委托,對該商標提起了無效宣告程序。2017年9月28日商評委做出裁定,將該商標予以無效宣告。
爭議商標:
引證商標:
本案焦點問題
1. 爭議商標“中脈道和”與引證商標“中脈”、“中脈生態(tài)家”、“中脈百歲泉”、“中脈福壽泉”等商標是否構成類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標?
2. 爭議商標“中脈道和”是否侵犯了申請人在先的馳名商標權?
3. 爭議商標是否侵犯了申請人在先的“中脈”字號權?
4. 爭議商標注冊人是否違反了誠實信用原則?
商評委認定的主要理由
爭議商標核定使用的啤酒與引證商標一、二、三、四核定使用的啤酒等商品屬于類似商品。爭議商標“中脈道和”完整包含引證商標一的顯著識別漢字“中脈”,與引證商標二“中脈生態(tài)家”、引證商標三“中脈百歲泉”、引證商標四“中脈福壽泉”的前兩字均為“中脈”,在文字構成、呼叫等方面近似,爭議商標與引證商標一、二、三、四在上述類似商品上共存于市場,易造成相關消費者對商品來源的混淆、或產生聯(lián)想性誤認,已構成《商標法》第三十條、第三十一條所指用在類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標。
結果
2017年09月28日,商標評審委員會認定結果如下:
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》第三十條、第三十一條、第四十四條第三款、第四十五條第一款、第二款和第四十六條的規(guī)定,我委裁定如下:爭議商標予以無效宣告。(爭議商標被成功無效)
編者按
在市場經濟高速的今天,商標與市場經營活動聯(lián)系日益緊密,作為市場經營活動的重要參與人,在商標提交注冊申請后,也要及時關注自己商標有沒有被別人攀附模仿,同時委托的代理公司有沒有及時將相關品牌設置監(jiān)測信息,將他人惡意模仿的商標及時進行反饋,第一時間將這些無效?中盟愿在商標品牌發(fā)展道路上,祝您一臂之力!
Team to introduce
Honor and certificate presentation